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的每个环节,同时在财政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制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现将我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和财政所所长任成员;设立法制联络员,保持本局与县法制办的沟通和联络,局法规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局的普法工作,财政监督检查股负责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各业务股室积极配合。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全县有关法制工作的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做到法治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时安排布署、同时督促落实。
(三)保障经费投入。为确保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效果,我局在年初预算即安排资金,保障对这一工作的经费投入,满足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组织干部进行多种形式的学习、开展多种途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的推进普法工作,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定期让执法骨干人员参加上级和县法制办举办的各法制培训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样,依法行政不仅仅是对专门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要求,也是对全局全体干部的要求,我局把组织和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财经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自学、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使大家熟悉掌握相应财经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理财相结合,树立财政新形象
(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财政部门既是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又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特点,明确了杜蒙县财政局政务公开事项,包括票据管理、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使政务工作内部有严明的监督机制,外部有广泛的舆论监督。目前公开办事、讲究效率、接受监督和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已经成为我局财政干部的自觉行动
(二)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通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财政支付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运行,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准确、无误、快速拨付到位,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通过代理银行每天反馈的支付信息,对预算单位支出的每笔财政资金全过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深化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预算事前评审监督机制,对评审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科学评估和控制工程预算造价,节约政府投资成本。有效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监管和分散采购执行规范管理。杜绝“黑箱操作”,规范预算单位对财政预算资金执行的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强化预算约束。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行政相对人。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近年对我局原有10项行政审批,进行了清理,目前只保留了2项。对于保留的2项行政审批,我们对其优化了办事流程,精简了办理程序,承诺了办理时限,并公示了一次性告知单,让群众和办事单位少跑路多办事,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促进县财政局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行政权力工作流程简化优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对我局的行政权力再造流程工作进行了重新梳理。目前,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共有23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对于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我局均以参照省财政厅的标准目录,本着转变职能、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配套协调、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进行构建,并以清单列举形式将每项权力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监督方式、流程图等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上公布,全面向社会公开。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财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做到有规可循、有制可依,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财政制度。主要有《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财政局信访处理制度》、《财政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等制度,共计六类五十一项。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继续深入开展财政同步监督检查工作,加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开展清理废除降低收费项目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针对全县10户预算单位的97项收费项目的执行时间、标准及缴入国库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重点检查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制定了《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预算股、国库股、监督股及各业务股股长为成员的四个检查小组,对全县所有在2016年度完工的项目资金及补助资金实施监督检查。目前,已经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完成对住建、教育专项资金的检查,各检查小组也已完成了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检查。
四是对债券资金进行自查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对2015年我县使用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4924万元和 2016年我县使用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0万元进行了自查。五是对扶贫资金进行自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按拨付程序严格管理。没有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时间还相对较少,财政工作面广,工作量大,日常忙于应付业务,用于学习的时间相对偏少;二是在一些细节、具体的问题上有待于细化,今后要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以做实、做深、做细为目标,重新修订规范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使工作更具操作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调整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之,我们要继续根据法制政府工作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学习和总结好的经验,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在做出每一项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法制教育,强化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的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掌握有关的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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